昨天收到一封轉來轉去的e-mail,標題叫做「了解消費券的意義VS務必用消費券購買國貨!!」,儘管開頭就提到「經濟學」,我沒有讀到任何經濟學的邏輯,只看到通篇似是而非的論證。其中,文章提到:
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
如果大家拿到了現金都存起來,豈不又掉入「儲蓄的矛盾」、「貧窮的陷阱」之中?沒有儲蓄價值的消費券才能創造現金的流動啊!
正好最近幫妹妹複習大二個體,就用簡單的兩期模型,討論消費券與現金究竟有什麼不同。
為了強調兩者的差異性,我們假設不論發放現金或是消費券,金額皆為3,600元。
一、現金

圖中紅線為補貼前的預算限制。政府發放現金三千六百元後,預算限制變成綠線,因為現金可以儲蓄,所以綠線為紅線向外平行移動。
二、消費券

圖中紅線為補貼前的預算限制,藍線為補貼後的預算限制。由於消費券一定得在當期使用,因此下期的可能消費不會增加,其他部份向外平行移動。
如果將補貼現金和補貼消費券放在同一個圖上比較:

我們發現,發放現金和發放消費券造成預算限制的改變確實有所不同。發放消費券會使得在發放現金的情形下當期消費仍少於3600元的人將增加消費到拗折點(也就是當期消費變成3600元);而對於獲得3600元現金後本來當期消費就會超過3600元的人,消費券和現金的效果完全一樣!
白話一點說,如果消費券和現金對某甲效果不一樣,一定是因為就算政府發給某甲現金3600元,他在當期消費仍少於3600元,這個情況之下,政府發給某甲消費券能夠強迫他增加當期消費到3600元。如果政府發給某甲3600元現金,他已經願意消費多於3600元,那麼對某甲而言,消費券和現金是完全一樣的政策!
接著,我們可以思考看看,究竟有多少台灣人一個月消費少於3600元呢?更別提,若將消費券使用期限的2009年一月到2009年九月都當作是「當期」來討論現金與消費券的差別了!
最後,既然我們知道現金與消費券政策效果確實有如此微小的差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考慮發放消費券的成本之後(立委質疑消費券兌換成本高 財部:有檢討必要、發消費券成本超驚人 人事費破3億),不曉得值不值得為了一點的政策效果不同,選擇消費券政策了!
你幫我複習的是財政學啦
嗯 看完你這篇 我明天這題應該會寫了!
太值得了
怎麼會說差別很微小!!
您個經(個體經濟學)唸的不錯
我還念過政經(政治經濟學)
和你分享
現金與消費券政策效果確實差別很大
使用現金就是單純的補貼
發過就算了
不能造成廣告效果
也不能以時間換空間
發消費卷
是一個事件
會造成議題
媒體天天報
報什麼?
報商店如何爭取消費卷大餅
報消費者打算如何處理消費卷
全國媒體已經炒兩個月的新聞ㄌ
政府利民政策廣告費
早超過你說的三億
發消費卷
可以時間換取空間
經濟不景氣
政府不能坐以待斃
總要推點政策
表示政府有在做事
人民才會投票支持ㄚ
一旦經濟有起色
還可以順水推舟
歸功是大有為的政府
採用即時的經濟措施
若沒起色
可能是全球經濟大環境太壞
要不
再發一次教育卷
教育是國之根本
很多家長一定支持的
你懂嗎?
勸您看社會事件
不能局限個經理論
還真的去畫圖
那就遜ㄌ
希望您不要介意!
Roger
綜合Roger的論點中關於「以時間換取空間」的部份與我文中的簡單模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消費券政策原則上是「政治正確,但經濟不正確」,亦即,政府可以藉由消費券政策建立正面觀感以吸取選票,但是卻是個成本高過效益的浪費政策。感謝網友Roger的補充!
其次,關於Roger所提到消費券政策的廣告效果,我的看法與Publius雷同,這部份依然是未知的情形。但是這部份似乎無法嚴謹地檢定,因為採用現金發放的政策並不會實施。我認為,採用現金補貼的政策未必不會有同樣的效果,比如去年香港、新加坡政府退稅,不也引起媒體大肆報導。有沒有可能,採用現金發放也能讓熱情的台灣媒體記者到菜市場訪問婆婆媽媽們要如何使用「多出來」的這些錢呢?
最後,採用模型的目的在於要能嚴謹而清晰地表達複雜的邏輯思考過程,功能應該跟地圖類似。記得之前跟朋友吃飯,找半天找不到餐廳,打電話問朋友,他抽象地說了一堆,什麼左轉、右轉、一百公尺直走的,結果我靠自己找到了路,我說你給我亂錯路,他當然否認囉!如果用地圖指路的話,我們就能夠檢討地圖是不是畫錯了,但是只有朋友的一張嘴,檢討他是否報錯路就不容易了。就像Roger的留言一樣,有可能犯了邏輯上的錯誤而不自知!(例如:企圖以侷限於畫圖否證文章的論點就明顯犯了非形式謬誤)
akaruisonne,
你把我之前那篇文章的語焉不詳整個解決了
非常感謝你的補充
其實, 我一直認為
消費券的效果只有兩個
1. 邊際消費者(消費不夠者)增加消費, 這一篇你幫我分析了一般的消費者, 的情況。
2. 行為上的差距, 這個就是 Roger 所說的狀況, 但是行為上會造成有怎樣的結果, 是未知的範圍, 實際上這可能會是一個實驗經濟學的好題目。
如同我的一貫立場, 這一個未知的效果會有多少都沒有評估過, 就輕易執行政策, 這就是台灣公共政策的最大問題。任何公共政策, 無論理論基礎出自於哪個經濟學派, 甚至是左是右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要把政策的效果整體的分析出來後, 再交由人民去判斷利害(有時判斷基準不是單純的數字問題, 或是要達成某個社會狀況需要付出多少有形的成本), 以決定是否應該執行該政策, 不然怎樣都不是個負責任的行為。
“政府可以藉由消費券政策建立正面觀感以吸取選票,但是卻是個成本高過效益的浪費政策。”
政府還可以因為發消費卷而逮捕83個通緝犯 ,這大概是意外的好處 XD
不過話說回來,發放的admin成本頗高,還有就是商家先漲價在推使用消費券有折扣所造成的額外成本, 也都該考慮進去唄?
版主要不要寫個part 2來講一下馬政府打算的高學歷失業教育券?
哈哈!剛剛才看到這個新聞,真不曉得該說什麼了。如果英九想要降低「表面上」的失業率,應該有更好的辦法,比如學學中國古人陶侃搬磚,「朝運百甓於齋外,暮運於齋內」,僱用高學歷失業的人,每天早上從行政院搬磚到總統府,下午再搬回行政院。肯定可以顯著地降低失業率,並讓他們體會古人陶侃努力不懈的精神!^^
我倒是可以提供比搬磚更好的方法喔
效法北韓,電車門不用自動門,而是每個車門都有人拿著O或是X來表示要開或關 然後另一個人負責關門 這樣一來7節車廂一節有2個門的話,一列車就有14X2的就業機會了
還有紅綠燈也別用了,改人工指揮交通,這一來又有更多就業機會
我不是說假的喔 我可是親眼目睹在平壤”學習”到北韓如何達到0失業率的呢! 有興趣可以參考我的北韓遊記(有順便幫自己打廣告的嫌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