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近沸沸揚揚的消費券議題, 從之前就想要寫些什麼討論一下這個公共政策, 但無論是在意識型態咖啡, 異鄉人或是 Evil Capitalist Heroes 都有淺白但是深刻的討論, 如果再多寫什麼, 都有班門弄斧的嫌疑, 只是手癢的時候還是停不住, 由於消費券政策的『勢在必行』, 不妨來討論一下, 怎麼樣衡量消費券的效果。
消費券是一種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或是福利政策, 在這個時間點的重要性已經不高, 對個人來說, 這個效果與有政府盈餘的退稅不太一致, 而是今天政府發一筆錢給民眾, 而明天(只是這個明天是不久的將來還是明日復明日只有上天知道)國家將會課稅回來, 因此在經濟理論上, 消費券的效果為零, 消費券的金額只要沒有超過一個人的消費總額, 則只是將原本利用現金給付的消費換為使用消費券, 並增加儲蓄等到政府要課稅時將此金額繳還給政府, 在理論上稱之為李嘉圖對等定理 (Ricardian Equivalence)。但在實證上利用日本之前實行類似政策的資料, 消費券的邊際消費傾向 (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 簡稱 MPC) 為 0.1 ~ 0.2, 意指發出每十元的消費券, 增加的消費約為一到兩元。這部分的結果與理論不合, 可能的原因有幾種可能:
1. 由於需要課稅的明日可能是明日復明日, 明日何其多, 如果使用疊代(Overlapping Generation)模型, 如果上一代對下一代效用的『關心程度』(操作上就是折現率)不夠高, 則可能會採取債留子孫的方法來增加自己的消用。
2. 在沒有發放政府補貼前, 個人已經把所有的資源全部投入消費, 則這群人在之前就是處在消費不足的狀況之下, 因此拿到政府的轉移會直接增加消費。
3. 行為上的效果 (Behavioral effects)
這整篇文章的目的, 不是在討論這個政策好不好(當然如果你問我, 我只會笑一笑不知道該怎麼評論), 這個 0.1 ~ 0.2 的 MPC 是否值得, 到最後反而是政治問題, 而不是經濟學問題。但是在這個問題變成一個政治問題之前, 經濟學者有必要先把這個政策可能的成本和效益先分析出來, 外加這個政策的其他可行選項的成本效益分析。
給定政府一定要轉移部分購買力給民間這個前提之下, 那最容易被聯想的對立政策是發現金, 一般對於這個政策的批評在於人民會直接儲蓄, 那以理論上來說, 發給現金與消費券對於一般的消費者並無差距, 但是除了上述提到的第三項效果以外, 其他兩個狀況, 取得現金的消費者也會消費, 因此消費券和現金的差距, 理應就是行為上消費者對消費券和現金的行為差距, 而成本上, 發給現金需負擔的是電子轉帳的成本, 而消費券存在防偽和印製的成本, 再加上家父長『認為』需要正確的『指導』消費券的用法, 所需要的稽查成本, 而這兩者對於消費的增加需要相減, 而並非直接以原點(未做任何政策)為基準, 不然很容易忽略掉其他政策的優缺點。
本篇文章不在於討論消費券政策絕對的是與非, 如同前述, 這些問題在經濟學家的討論已經有定論, 本文只是藉由消費券當例子, 討論公共政策可能被忽略的方向。同時也在看到一堆數字的同時, 知道背後的思考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