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仍然在軍中服役,平時難有時間把思緒好好整理,我想,不如用小品文的方式–每篇文章不一定要一氣呵成–把我對現行兵役制度的看法表達出來。
謬誤一:募兵制比較貴
很多食骨不化的傳統論點都指出,募兵制會耗費更多人民的錢,不過,從經濟學上最基本的「機會成本」的觀念來看,募兵制和徵兵制應該一樣貴!
所謂「機會成本」指的是:所放棄的選擇中最好的一個(the best forsaken alternatives)。比如,排隊買票,一張電影票同樣賣300元。首映會時大排長龍,你可能打退堂鼓,相對的,平常日門可羅雀,你便決定看這場電影。表示這兩種情況對你而言的成本並不都是300元,因為排隊的時間也是你的成本,那個成本就是機會成本,是你因為排隊所放棄的其他機會中(如:去便利超商打工或是享受一頓大餐的快樂)最好的一個。
那麼,徵兵制對社會整體的「成本」究竟是什麼? 某甲入伍前在銀行上班,一個月待遇3萬元,被徵召入伍之後,每個月只領5,890元,這5,890元來自納稅人的口袋。對某甲而言,他入伍的成本是3萬元,因為這是他犧牲掉最好的選擇,而獲得5,890元後,某甲損失 24,110元,其他納稅人總共損失5,890元。故徵召某甲入伍,社會所負擔的淨成本是3萬元(24,110+5,890=30,000)。
同樣的條件下,如果採取募兵制呢? 募兵制下,要徵召某甲入伍,可不是5890元就辦得到的。政府至少要花3萬元,才能讓某甲願意入伍當兵。這3萬元一定來自納稅人的口袋,社會上其他納稅人損失3萬元,不過對某甲而言,選擇入伍的成本是3萬元,獲得3萬元後,損失為0元。故整個社會負擔某甲入伍的成本也是3萬元(0+30,000=30,000)。
值得一提的是, 經過目前初步的分析,募兵制與徵兵制似乎只是某甲與其他納稅人之間的所得重分配:徵兵制,某甲淨損失24,110元,納稅人5,890元;募兵制,某甲淨損失0元,納稅人3萬元。
經過以上靜態的分析,募兵制與徵兵制的機會成本相同,但仍要注意的是,採取徵兵制是否侵害役男基本權利(人格權及工作權),職業多樣性減少對社會是否造成額外的損失以及因為在軍中1年2個月中斷學業或是工作經驗是否對於未來的生產力有負面影響等等,都是值得我們再深入分析討論。
To my personally, the cost of doing a job that i dislike over doing a job that i like, far out weight the lost in potential salary.
If we assume that people are more productive when they are free to choose their own occupation
this productivity lost is the opportunity cost to the society when people are force into jobs unwillingly.
ultimately, if you believe the purpose of our economy is to help people live a happier life, then the lost of happiness by compulsory soldier is an opportunity cost to the society.
don’t know if this much sense in classical economics, tho.